我不敢相信这是事实。然后,母亲告诉我,这是事实。
她还告诉我,以后,法师还会跟我做这种双修法事。
我问她,为何要我做这种法事。
母亲看着我,我发觉她的眼神充满厌恶。
在那一刻,我知道,虽然她收养了我,但她其实不喜欢我。
她告诉我一件事。养收我并不是她的主意,而是老爷按易法师的意思去做。
收养我,到我16岁,然后用我的身体来做法事。就是这样,没有其他。
养母警告我,不能把这件事说给外面的人知。不然,他们不会让我上学。还会把我被逐出郭家。
我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其他人。这样羞耻的事,我不会告诉别人,我害怕别人看不起我。
做了第一次法事后,隔了两个星期又做了一次。跟着的一段时间,都是一个月做两次法事。
到后来,不再是一个月做两次,而是随时都会做,视乎易法师的“需要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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